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一、服务事项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二、服务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已联网结算,但未联网结算医疗救助费用的医疗救助对象。
三、服务依据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22〕9号)
四、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就医有效票据;
3.《医疗救助申请表》。
五、工作流程
申请→各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受理→审核结算→拨付救助资金。
六、办理地点
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03335 博昌街道:8196693
锦秋街道:2311136 乔庄镇:2588053
陈户镇:2510130 纯化镇:2898305
吕艺镇:2562748 庞家镇:8336037
湖滨镇:2567036 店子镇:2451659
兴福镇:2426102 曹王镇: 2410300
县医保局239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