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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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

金融扶贫

一、服务事项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

二、服务对象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监测帮扶人口。

三、服务依据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山东银保监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滨银保监发〔2021〕6号)。

四、认定条件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人口中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有一定还款能力的人员。

五、申办材料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信用良好评价说明。

六、工作流程

书面申请: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镇(街道)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审批→银行发放贷款。

七、办理地点

各村(社区)办公室、各镇(街道)扶贫办(乡村振兴办)。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00097       锦秋街道:2313626

博昌街道:8196618       湖滨镇:2567012    

店子镇:2838836         兴福镇:2420796

曹王镇:2410117         陈户镇:6968355

吕艺镇:2561898         庞家镇:8336047

纯化镇:2531715         乔庄镇:2580001

县乡村振兴局:833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