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二、服务对象
具有当地城镇规划区内城镇户籍的城镇特困人员家庭、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双招双引”人才。
三、服务依据
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滨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建房字[2019]23号)。
四、认定条件
具有当地城镇规划区内城镇户籍的城镇特困人员家庭、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双招双引”人才。
五、申办材料
身份证、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六、工作流程
申报→用人单位入户调查→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审核→协同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部门做好审核工作→拨付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复审。
七、办理地点
房产信息管理中心310室
八、咨询电话
0534-2388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