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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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技能培训

残疾人技能培训

 

一、服务事项  

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

二、服务对象

持有残疾证的博兴县户籍的适龄残疾人

三、服务依据

博兴县《博兴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推进残疾人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认定条件

具有博兴县户籍,已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纳入建档立卡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优先纳入培训。

、申办材料

残疾人证、户口簿

六、工作流程

个人申请→镇(街道)审核、审批→残联摸底调查→确定培训机构提供服务

、办理地点

各村(社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点、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13712       锦秋街道:2317108

博昌街道:8196657       湖滨镇:2567016    

店子镇:2452815         兴福镇:2420756

曹王镇:2413332         陈户镇:8336510

吕艺镇:2562771         庞家镇:8336036

纯化镇:2531719         乔庄镇:2580697

县残联:2382520

九、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收费情况

该项业务不收费

十一、监督考核

定期检查信访查处年度考核、司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