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救助政策“码上知”
返回
上页
残疾人自主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奖励

残疾人自主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奖励

一、服务事项

残疾人自主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奖励

二、服务对象

博兴县户籍的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内的残疾人

三、服务依据

省残联《关于印发山东省“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认定条件

具有博兴县户籍,要在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内,持有残疾证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具有工商部门注册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经营场所,富有爱心和创新精神,素质良好,无不良征信。

五、申办材料

残疾人自主创业(致富能手)申报表一份、残疾证复印件一份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六、工作流程

提出申请→镇(街道)残联审核→县级残联审批→实施奖励。

七、办理地点

各村(社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点、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13712       锦秋街道:2317108

博昌街道:8196657       湖滨镇:2567016    

店子镇:2452815         兴福镇:2420756

曹王镇:2413332         陈户镇:8336510

吕艺镇:2562771         庞家镇:8336036

纯化镇:2531719         乔庄镇:2580697

县残联:2382520

九、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收费情况

该项业务不收费

十一、监督考核

定期检查、信访查处、年度考核、司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