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
残疾人自主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奖励
二、服务对象
博兴县户籍的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内的残疾人
三、服务依据
省残联《关于印发山东省“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认定条件
具有博兴县户籍,要在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内,持有残疾证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具有工商部门注册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经营场所,富有爱心和创新精神,素质良好,无不良征信。
五、申办材料
残疾人自主创业(致富能手)申报表一份、残疾证复印件一份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六、工作流程
提出申请→镇(街道)残联审核→县级残联审批→实施奖励。
七、办理地点
各村(社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点、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13712 锦秋街道:2317108
博昌街道:8196657 湖滨镇:2567016
店子镇:2452815 兴福镇:2420756
曹王镇:2413332 陈户镇:8336510
吕艺镇:2562771 庞家镇:8336036
纯化镇:2531719 乔庄镇:2580697
县残联:2382520
九、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收费情况
该项业务不收费
十一、监督考核
定期检查、信访查处、年度考核、司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