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
残疾学生教育资助
二、服务对象
持有我县户籍和《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三、服务依据
滨残联《关于印发滨州市残疾学生教育资助实施意见的通知》(滨残联【2019】15号)。
四、认定条件
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大学生、研究生,有本县户籍和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五、申办材料
残疾学生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在校证明等材料、残疾学生需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
六、工作流程
书面申请: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镇(街道)残联审核→县残联审批→县残联发放资助金。
七、办理地点
各村(社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点、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13712 锦秋街道:2317108
博昌街道:8196657 湖滨镇:2567016
店子镇:2452815 兴福镇:2420756
曹王镇:2413332 陈户镇:8336510
吕艺镇:2562771 庞家镇:8336036
纯化镇:2531719 乔庄镇:2580697
县残联:2382520
九、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收费情况
该项业务不收费
十一、监督考核
照料护理、定期检查、信访查处、年度考核、司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