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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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助学

慈善助学

 

一、服务事项

慈善助学

二、服务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专科新生,贫困在校本科大学生

三、服务依据

“慈爱永恒·幸福博兴慈善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四、认定条

1.贫困高考新

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脱贫享受政策群众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中参加本年度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专科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

2.贫困在校本科大学生

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脱贫享受政策群众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上年度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现仍在校就读的本科大学生(不含专升本),可以申请贫困在校本科大学生救助。

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符合助学救助政策的低保户、脱贫享受政策群众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接力助学救助。

五、申办材料

1.高考新生

居民户口簿(全套)、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学费单、新生本人或监护人(父母)的博兴县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银行卡(需注明持卡人和开户行)。

2.在校本科大学生

携带居民户口簿(全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父母)的博兴县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银行卡(需注明持卡人姓名)。

六、工作流

1.贫困高考新生

个人申请→学校调查审核→县慈善总会联合民政、教育、乡村振兴、工会、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联合发放助学金。

2.贫困在校本科大学生

个人申请→镇(街道)调查审核→县慈善总会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联合发放助学金。

七、办理地点

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县慈善总会。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13712      锦秋街道:2311576

博昌街道:8196692      湖滨镇:2567039

店子镇:2452815        兴福镇:2420756

曹王镇:2413332        陈户镇:8336377

吕艺镇:2562771        庞家镇:8336036

纯化镇:2531719        乔庄镇:2580697

县民政局:226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