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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一、服务事项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

二、服务对象

博兴县在读的普通高中学生

三、服务依据

省山东省财政厅等 5 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

四、认定条件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五、申办材料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申请表、四类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六、工作流程

书面申请: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免交学费。

七、办理地点

农业银行东楼206室

八、咨询电话

0543-295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