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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

 

一、服务事项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

二、服务对象

博兴县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三、服务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等 5 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

四、认定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高中在校生基本条件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办材料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六、工作流程

书面申请:个人申请→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学校公示→提供社保卡→发放救助金。

七、办理地点

农业银行东楼206室

八、咨询电话

0543-295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