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
一、服务事项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
二、服务对象
博兴县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三、服务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等 5 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
四、认定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高中在校生基本条件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办材料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六、工作流程
书面申请:个人申请→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学校公示→提供社保卡→发放救助金。
七、办理地点
农业银行东楼206室
八、咨询电话
0543-295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