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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补助生活费

义务教育补助生活费

 

一、服务事项

义务教育补助生活费

二、服务对象

博兴县内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小学、初中在校学生

三、服务依据

省教育资助管理中心《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资助规范》(SDZZ 21-2018)。

四、认定条件

生活费补助的对象应为全日制正式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家庭经济困难。

五、申办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六、工作流程

书面申请: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学校公示→提供社保卡→发放生活费补助→报至县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七、办理地点

农业银行东楼206室

八、咨询电话

0543-295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