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
二、服务对象
博兴县内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小学、初中在校学生
三、服务依据
省教育资助管理中心《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资助规范》(SDZZ 21-2018)。
四、认定条件
生活费补助的对象应为全日制正式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家庭经济困难。
五、申办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六、工作流程
书面申请: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学校公示→提供社保卡→发放生活费补助→报至县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七、办理地点
农业银行东楼206室
八、咨询电话
0543-295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