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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残疾儿童替代养护

困境残疾儿童替代养护

 

一、服务事项

困境残疾儿童免费替代养护

二、服务对象

博兴县户籍人口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满18周岁的残疾儿童(不含精神类残疾)。低保边缘家庭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三、服务依据

滨州市民政局 滨州市慈善总会筑梦添翼2023年度滨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困境残疾儿童替代养护工作方案》滨民函〔2023〕56号)。

四、认定条件

困境残疾儿童为已经录入困境儿童系统的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

五、申办材料

《替代养护申请审批表》民政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儿童类别的材料既往就医资料(入户评估时现场查看)卫生防疫部门的《预防接种证》儿童及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六、工作流程

书面申请:申请评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入院

七、办理地点

县民政局305室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13712       锦秋街道:2311576

博昌街道:8196692       湖滨镇:2567039    

店子镇:2452815         兴福镇:2420756

曹王镇:2413332         陈户镇:8336377

吕艺镇:2562771         庞家镇:8336036

纯化镇:2531719         乔庄镇:2580697

县民政局:22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