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
困境残疾儿童免费替代养护
二、服务对象
博兴县户籍人口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满18周岁的残疾儿童(不含精神类残疾)。低保边缘家庭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三、服务依据
滨州市民政局 滨州市慈善总会《筑梦添翼2023年度滨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困境残疾儿童替代养护工作方案》(滨民函〔2023〕56号)。
四、认定条件
困境残疾儿童为已经录入困境儿童系统的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
五、申办材料
《替代养护申请审批表》、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儿童类别的材料、既往就医资料(入户评估时现场查看)、卫生防疫部门的《预防接种证》、儿童及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六、工作流程
书面申请:申请→评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入院
七、办理地点
县民政局305室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13712 锦秋街道:2311576
博昌街道:8196692 湖滨镇:2567039
店子镇:2452815 兴福镇:2420756
曹王镇:2413332 陈户镇:8336377
吕艺镇:2562771 庞家镇:8336036
纯化镇:2531719 乔庄镇:2580697
县民政局:22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