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
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
二、服务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博兴县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博兴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三、服务依据
《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民〔2021〕86号)。
四、认定条件
窗体顶端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博兴县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未纳入特困供养保障,不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未失踪满6个月及以上,未在监狱服刑等。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博兴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未纳入特困供养保障,不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离休干部护理费、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革命伤残军人1-4级护理费,未失踪满6个月及以上,未在监狱服刑等。
五、申办材料
申请残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一张2寸彩色照片,农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卡,《滨州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办理地提供)。(以上材料,通过系统联网数据共享的方式能够获取的,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六、工作流程
1、书面申请:个人申请→镇(街道)受理、审核、审批→县级民政、财政部门通过“惠民一本通”发放补贴。
2、线上申请:登录“爱山东”APP→特色服务下“社会大救助”→社会保障下“山东社会大救助”→服务专题下“我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开始申请→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导入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与相关数据核查比对→镇(街道)审批通过(或退回)→审批情况反馈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反馈给“爱山东”APP办理结果。
七、办理地点
各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民政服务窗口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13712 锦秋街道:2311576
博昌街道:8196692 湖滨镇:2567039
店子镇:2452815 兴福镇:2420756
曹王镇:2413332 陈户镇:8336376
吕艺镇:2562771 庞家镇:8336036
纯化镇:2531719 乔庄镇:2580697
县民政局:2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