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
一、服务事项
应急性、过渡性生活困难临时性救助。
二、服务对象
持有本县户籍的常住城乡居民,在本县居住、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生活无着的城市“三无”、孤儿、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外来务工常住一年以上人口。
三、服务依据
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47号文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鲁政发〔2015〕5号)、《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滨政发〔2015〕19号)、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建立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博民发〔2018〕5号)。
四、认定条件
1.急难型救助对象。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严重型救助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等意外事件或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要救助的家庭和个人。
3.支出型救助对象。因为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家庭。
五、申办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病例、诊断证明、药费单据、家庭重大支出和遭遇突发性灾难相关证明、交通事故证明、保险理赔凭证、农信社银行存折及其他相关材料。
六、工作流程
1、急难型书面申请:申请→村(社区)受理→镇(街道)审核、审批→发放救助金。
2、严重型、支出型书面申请:申请→村(社区)受理→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发放救助金。
七、办理地点
各村(社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点、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13712 锦秋街道:2311576
博昌街道:8196692 湖滨镇:2567039
店子镇:2452815 兴福镇:2420756
曹王镇:2413332 陈户镇:2510055
吕艺镇:2562771 庞家镇:8336035
纯化镇:2531719 乔庄镇:2580697
县民政局:22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