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救助政策“码上知”
返回
上页
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一、服务事项

应急性过渡性生活困难临时救助。

二、服务对象

持有本县户籍的常住城乡居民,在本县居住、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生活无着的城市“三无”、孤儿、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外来务工常住一年以上人口。

三、服务依据

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47号文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鲁政发〔2015〕5号)、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滨政发2015〕19)、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建立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博民发20185

四、认定条件

1.急难型救助对象。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严重型救助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等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要救助的家庭和个人。

3.支出型救助对象。因为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家庭

五、申办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病例、诊断证明、药费单据、家庭重大支出遭遇突发性灾难相关证明交通事故证明保险理赔凭证农信社银行存折及其他相关材料。

六、工作流程

1、急难型书面申请:申请→村(社区)受理→镇(街道)审核、审批→发放救助金。

2、严重型、支出型书面申请:申请→村(社区)受理→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发放救助金。

七、办理地点

各村(社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点、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2613712       锦秋街道:2311576

博昌街道:8196692       湖滨镇:2567039    

店子镇:2452815         兴福镇:2420756

曹王镇:2413332         陈户镇:2510055

吕艺镇:2562771         庞家镇:8336035

纯化镇:2531719         乔庄镇:2580697

县民政局:2260310